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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残联转发中国残联关于确定扩大专门协会工作试点单位的通知 [2004-06-15]

辽残联函[2004]5号

    各市残联:

    日前,中国残联下发了《关于确定扩大专门协会工作试点单位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国残联理事会决定在原有7个专门协会试点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专门协会工作试点范围,确定在48个市、区、县进行专门协会工作
试点。这个决定,体现了中国残联对专门协会工作的重视,是做好专门协会工作的重要举措。我省沈阳、大连被列为专门协会工作试点市。同时,省残联确定,我省鞍山市、朝阳市、葫芦岛市、本溪市平山区为省级专门协会工作试点单位。省级专门协会工作试点单位开展工作的措施和要求,与中国残联一致。

    现将中国残联《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市残联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加大对专门协会工作开展的支持力度,结合本市专门协会工作的实际,制定加强专门协会工作的措施。
    二、沈阳、大连作为全国专门协会工作试点市,鞍山、朝阳、葫芦岛、本溪平山区三市一区作为省级专门协会试点单位,要努力探讨开展专门协会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以实际行动,实现邓朴方主席提出的"三个活跃"。
沈阳、大连、鞍山、朝阳、葫芦岛、本溪要按照中国残联要求,尽快完成布置给试点单位的各项工作,并将落实结果,按规定上报中国残联、省残联。

    联系人:王峥
    联系电话:024-8693270l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00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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