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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调办发〔200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
目前,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调查与数据评估工作正在紧张开展中。全国抽调办先后通过两个文件(残调办发〔2006〕27号、残调办发〔2006〕30号)对调查和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针对当前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情况,为进一步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调查与数据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重视调查与数据评估工作
各地抽调办必须明确认识到调查与数据评估是整个调查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发布调查数据公报的必经程序,同时也是各级调查机构工作职责的重要内容,是工作考核的重要方面。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各地必须切实重视,认真抓好,克服畏难、急躁情绪,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认真做好资料收集
《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总结和辅助评估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残调办发〔2006〕27号)中要求收集的资料,都是按照专家论证的评估方案要求、完成评估报告所必需的。做好这些资料的收集,也是建立省级数据信息库,进行数据开发研究利用的基础性工作。要求各地收集的资料,中央有关部门和全国性统计资料中都有总表(或总图),各级有关部门应有资料与之对应。各地要继续发扬抽样调查精神,积极协调,努力收集。收集资料的口径,要按照有关部门正常工作所采取的口径。针对一些资料不完整的情况,各地要尽可能将最新的和最接近要求的资料收集完整,并给出相应说明。除文件中提供的数据主要来源外,各地还可以从相关部门的其他资料中收集,如统计年鉴、人口统计年鉴等等。
三、做好评估问卷组织填写工作
现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调查过程总结评估问卷(见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发给各地。请各地自行印制,按照选定范围(见附件2)和填写要求(见附件1),认真组织填写工作,并在要求时间内上报。
四、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还要在各省资料的基础上,分析、汇总、撰写评估报告。各地要按照有关通知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不得因上报材料时间不符合要求,影响全国和各省评估工作。
附件下载:
1、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调查与数据评估问卷组织填写要求 2、调查工作人员问卷填写选定县(市、区)和调查小区名单 3、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调查过程总结专家问卷 4、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调查过程总结调查工作人员问卷一组织者问卷 5、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调查过程总结调查工作人员问卷二调查员问卷 6、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调查过程总结调查工作人员问卷三医生问卷 7、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调查过程总结调查工作人员问卷四统计员问卷 8、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调查过程总结调查工作人员问卷五陪调员问卷
来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
200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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